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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3月23日丨ST中利(002309.SZ)公布,2023年3月23日,公司收到临时管理人发送的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为顺利推进中利集团预重整工作,维护和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权益,临时管理人决定公开招募和遴选预重整投资人。
为保障中利集团预重整和重整工作顺利进行,化解中利集团债务危机与退市风险,实现对中利集团未来发展的持续支持,意向投资人应具备如下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营利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金融许可资质的机构不受该限制),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应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参与本次重整投资,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实缴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合并口径资产规模应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
3.意向投资人的行业背景需与中利集团的主营业务相契合或具有一定互补性,或有利于支持中利集团主营业务发展;
4.意向投资人需具备协助解决中利集团及下属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占用以及违规担保等证券合规性问题的资金实力,以及协助推动中利集团进入重整程序的能力;
5.两名或两名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报名,联合体各成员均需符合前文第1项条件,且联合体中至少有一名成员同时符合第2、3项条件、至少有一名成员符合第4项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