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推荐全省“八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资料图】
根据甘肃省委宣传部、甘肃省司法厅《关于做好全省“八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甘司发[2023]106号)要求,我市开展了推荐评选工作,经认真筛选、逐级推荐和综合评定,初步确定了拟推荐名单,并按照管理权限书面征求了同级纪委监委、组织、公安等部门的意见建议。现将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示期为5天,自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15日。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酒泉市委宣传部、酒泉市司法局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酒泉市委宣传部0937-2615523;酒泉市司法局0937-2612840。
酒泉市委宣传部 酒泉市司法局
2023年8月9日
拟推荐全省“八五”普法
中期
先进集体(6个)
酒泉市公安局
酒泉市纪委监委机关
酒泉市委宣传部
酒泉市肃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酒泉市金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酒泉市敦煌市黄渠镇人民政府
拟推荐全省“八
五
”普法
中期
先进个人(8个)
刘军德酒泉市司法局副局长
马银秀酒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综合科科长
茹银忠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
汤朝燕酒泉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马守东酒泉市肃州区三墩镇党委书记
李兴军酒泉市玉门石油机械中等专业学校政教处主任
刘学琦甘肃汉池律师事务所律师
东 娟酒泉市肃北县乌兰牧骑普法专干
来源:酒泉市司法局
编辑:何 欢
审核:王双成 终审:李爱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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